关于评选二〇一七至二〇一八学年
师德先进个人、优秀教师的通知
各院(部)级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《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精神,大力弘扬“学为人师、行为世范”的高尚师德,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,激励广大教职工立足一线、爱岗敬业、无私奉献,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加大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,为我校追赶超越和一流学科建设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。学校决定评选二○一七至二○一八学年师德先进个人、优秀教师, 并在教师节进行表彰奖励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为了做好师德先进个人、优秀教师的评选工作,学校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。
组 长:分管人事和工会工作的校领导。
成 员:党政办、组织部、人事处、校工会、纪委(监察处)、教务处、科技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。
评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和校工会。
二、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
(一)评选范围
1. 师德先进个人
我校在册在岗教职工,重点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。
2.优秀教师
我校在册在岗教师(含实验技术人员,下同)。
(二)名额分配
各单位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名额原则上各为1名,优秀教师的推荐名额以在岗教师人数的4%确定。师德先进个人、优秀教师推荐人选应在我校工作满一年以上。各单位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二。
三、评选条件
具体条件见附件一。
四、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
(一)7月12日至7月19日,在学校确定的师德先进个人、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内,各院(部)级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组织进行师德先进个人、优秀教师评选,确定推荐人选名单,7月19日前报人事处。
(二)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随后对照评选条件,对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。
(三)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定评选结果。
(四)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。
五、相关要求
(一)师德评选推荐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,校属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,自觉提高政治站位,加强领导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履行规定程序,认真组织实施,切实做好师德先进个人、优秀教师的评选工作。
(二)评选过程应坚持评选条件,确保评选质量。各院(部)级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在推荐师德先进个人、优秀教师时应坚持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,重点推荐在师德表率、教书育人、教学改革、专业建设、人才队伍、学科建设、科学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一线教师。坚持以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,实事求是、优中选优,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、优秀教师要师生公认,事迹突出,确保先进性、典型性和代表性。
(三)要把热爱学生、师德高尚、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,作为评选师德先进个人、优秀教师的必备条件,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。
(四)师德先进个人和优秀教师人数应严格限定在下达的推荐名额内,近两学年已获评校级师德先进个人、优秀教师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,事迹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。各单位在推荐师德先进个人、优秀教师时处级领导干部不列入推荐人选范围。优秀教师推荐人员以教师为主。
(五)下列人员不予推荐:
1.本学年内工作中发生事故或造成重大失误者;
2.受党纪政纪处分者;
3.有旷工或擅自离岗行为者;
4.未参加2017年度考核或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、不合格者。
(六)师德先进个人、优秀教师的工作业绩限定在二○一七至二○一八学年。
(七)各单位应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评优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(同时上报电子版)。相关表格下载地址:校园网/管理机构/人事处/下载中心/二○一七至二○一八学年师德先进个人、优秀教师评选。
六、奖励办法
(一)学校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师德先进个人、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,讲好师德故事,加强引领,注重感召,弘扬道德楷模,形成学校事业发展的强大正能量。
(二)学校对师德先进个人、优秀教师授予荣誉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,并给予相应奖励。师德先进个人、优秀教师评审表归入个人档案,作为考核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、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。
附件:1.师德先进个人、优秀教师评选条件;
2.师德先进个人、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。
中共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 西安工程大学
2018年7月12日
附件1
师德先进个人、优秀教师评选条件
一、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
(一)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。
(二)牢固树立“四个相统一”(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,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,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,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),坚持“四个正确认识”(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,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,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,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),能够以“四有”(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)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。
(三)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无私奉献,爱岗敬业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,增进学生社会责任感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。
(四)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,大力支持并积极投身学校两校区布局调整、一流学科建设、人才队伍建设、教育教学改革、科技创新和“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”等新时代学校追赶超越的生动实践中并取得突出成绩。
(五)以德立身、以德立学、以德施教、以德育德,为人师表,廉洁从教,能够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;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、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,言行举止文明积极,身心健康。
(六)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;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考核结果为优秀。
二、优秀教师评选条件
(一)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。
(二)牢固树立“四个相统一”(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,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,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,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),坚持“四个正确认识”(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,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,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,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),能够以“四有”(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)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。
(三)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无私奉献,爱岗敬业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,增进学生社会责任感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。
(四)主动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,在一线教学中发挥教师主导作用,注意更新教学内容,不断改进教学方法,教学组织能力强。本学年主讲过一门以上本科生的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,无任何教学事故,在本学年的教学检查、抽查、问卷调查和学生评教中教学效果优良。
(五)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,积极参与学科建设、专业建设工作。各教学单位在评选中对于有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、实验室建设项目(国家级项目排名前5名;省部级、厅局级项目排名前3名;校级项目排名前2名)的人员应予以优先推荐。
(六)积极开展科学研究、技术推广工作,产生良好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,超额完成科研工作任务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各教学单位在评选中应予以优先推荐:
1.有厅局级及以上在研纵向科研项目(国家级项目排名前5名;省部级项目排名前3名;厅局级项目排名前2名);
2.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被SCI、EI、SSCI收录、CSCD、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、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以上。
3.获厅局级及以上教学、科研成果奖1项(厅局级三等奖第1名、二等奖前2名、三等奖前3名;省部级奖前5名;国家奖获奖证书持有者)。
附件2
师德先进个人、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
序号 |
院(部)级党委、党总支、 直属党支部名称 |
推荐名额 |
师德 先进 个人 |
优秀 教师 |
合计 |
1 |
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|
1 |
3 |
4 |
2 |
机电工程学院 |
1 |
3 |
4 |
3 |
电子信息学院 |
1 |
4 |
5 |
4 |
计算机科学学院 |
1 |
3 |
4 |
5 |
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|
1 |
3 |
4 |
6 |
管bat365在线平台网站 |
1 |
4 |
5 |
7 |
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|
1 |
5 |
6 |
8 |
bat365在线平台网站 |
1 |
5 |
6 |
9 |
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|
1 |
7 |
8 |
10 |
新媒体艺术学院 |
1 |
2 |
3 |
11 |
马克思主义学院 |
1 |
1 |
2 |
12 |
体育部 |
1 |
1 |
2 |
13 |
材料工程学院 |
1 |
1 |
2 |
14 |
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 |
1 |
2 |
3 |
15 |
应用技术学院 (继续教育学院、中澳国际学院) |
1 |
1 |
2 |
16 |
机关党委 |
1 |
|
1 |
17 |
直属单位党总支 |
1 |
|
1 |
18 |
后勤党总支 |
1 |
|
1 |
合计 |
18 |
45 |
63 |